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
Code for construction qiality accept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
GB 50210-2001
主編部門: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
批準部門: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
施行日期:2002年 3月1 日
關于發布國家標準<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》的通知
根據建設部《關于印發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定。修訂計劃(第二批)的通知》(建標 1998]244號)的要求,由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修訂的《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》,經有 關部門會審,批準為國家標準,編號為GB50210-2001,自2002年3月1 日起施行。其中,3.I.1、 3.1.5、3.2.3,3.2.9、3.4、33.5、4.1.12、5.1.11、6.l.IZ、8.2.4、8、3.4、9.1.8 9.1.13。 9.l.14。12.5.6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行。原《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(GB 210-83)、《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(JGJ73-91)和《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》(GBJ301-88)中第十章、第十一章同時廢止。
本標準由建設部負責管理,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負責具體解釋工作,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
2001年11月1日
本標準是根據建設部建標〔1998 244號文《關于印發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訂。修訂計劃(第二批)的通知》的要求,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單位共同對《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JGJ 73-91)和《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》(GBJ301-88)修訂而成的。
在修訂過程中,規范編制組開展了專題研究,進行了比較廣泛的調查研究,總結了多年來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在設計、材料。施工等方面的經驗,按照“驗 評分離、強化驗收、完善手段、過程控制”的方針,進行了全面的修改,并以多種方式廣泛征求了全國有關單位的意見,對主要問題進行了反復修改,最后經審查定稿。
本規范是決定裝飾裝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質量驗收規范。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按施工工藝和裝修部位劃分為10個子分部工程,除地面于分部工程單獨成冊外,其他9個子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均由本規范作出規定。
本規范共分13章。前三章為總則、術語和基本規定。第4章至第12章為子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,其中每章的第一節為一般規定,第二節及以后的各節為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。第13章為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。
本規范將來可能需要進行局部修訂,有關局部修訂的信息和條文內容將刊登在《工程建設標準化》雜志上。
本規范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行。
為了提高規范質量.請各單位在執行本規范的過程中注意總結經驗,積累資料.隨時將有關的意見反饋給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(通訊地址,北京市北三環東路30號,郵政編碼:100013),以供今后修訂時參考。
本規范主編單位、參編單位和主要起草人:
本規范主編單位: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
本規范參編單位: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
中國建筑一局裝飾公司
深圳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驗總站
上海匯麗(集團)公司
深圳市科源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
北京建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規范主要起草人:孟小平 侯茂盛 張元勃 熊 偉 李愛新 龔萬森 李子新 吳宏康 莊可章 張 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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